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重庆水务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重庆水务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更系收购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获得水务环境80%股权,导致间接收购水务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德润环境控制的重庆水务88.56%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更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做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可以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企业重组兼并咨询、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重庆市国资委持有渝富控股100%股权,为渝富控股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渝富控股的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更。
收购人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系重庆市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重庆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渝富控股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首家地方国有独资综合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是支持重庆市国有企业改革建设的综合性投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渝富控股是重庆市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平台,国有资本优化布局操作平台,依托政府信用和协调能力,按市场化运作经营得到了政府的全力支持,作为重庆市顶级规模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目前,渝富控股从事的主体业务为金融领域、战略新兴起的产业领域和其他有投资价值领域的资本运营。
注3: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渝富控股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收购人及其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企业具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渝富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企业具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七、收购人及其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别的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渝富控股持有(包括通过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别的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习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庆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拟通过与国资国企改革重组,将渝富控股升级打造成规模能级大、投融资能力强的以先进制造业投资运营为特征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协同、引领、推动产业集团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水务环境80%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将导致渝富控股间接收购水务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德润环境控制的重庆水务88.56%股份。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德润环境仍为上市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重庆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接受划转的上市公司股份外,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有权益变动计划,收购人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2023年8月31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3﹞351号),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水务环境80%股权无偿划转给渝富控股。
本次权益变更尚需取得有权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
本次权益变更前,渝富控股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水务环境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849,160,689股股份,并通过控股子公司德润环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401,800,000股股份,合计4,250,960,68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88.56%。德润环境为上市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重庆市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股权的通知》(渝国资﹝2023﹞351号),重庆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水务环境80%股权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德润环境仍为上市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重庆市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股权权属真实、合法、完整,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未设置质押等担保物权,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冻结、扣押以及可能引致诉讼或潜在纠纷等潜在法律风险或障碍的情形,不存在权利受限制情形。
本次权益变更采取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收购人无需支付对价,获得该等股份不涉及向划出方支付对价,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交易双方未附加任何特殊条件,未在本次交易标的上设定其他权利,收购人未给本次交易无偿划转的划出方提供质押、保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不存在收购人向本次交易无偿划转的划出方直接、间接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收购资金的情况,交易各方之间亦不存在别的补偿安排。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入资金的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2023年8月31日,本次无偿划转方案已取得重庆市国资委批准,同意将水务环境80%股权无偿划转至渝富控股。本次无偿划转事宜完成后,渝富控股将持有水务环境80%股权,导致间接收购水务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德润环境控制的重庆水务88.56%股份。
本次权益变更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之情形,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无偿划转的收购人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结论性意见,具体请参见另行披露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报告书摘要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更的相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收购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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