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提出的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部署要求,经有关部门评审确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为“物流服务”重点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中物联从2022年开始将按年度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估工作。
1.提供上述产品(服务)的并有意向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的企业,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产品及服务情况参考相关“领跑者”团体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并于2022年10月30日前发布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公开声明。
2.经评估入围产品(服务)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到企业标准“领跑者”信息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证明及补充材料。(不一样的产品(服务)的入围企业补充证明材料清单会有所差异,请与相应负责部门联系人联系获取)
1.中物联于11月15日前在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检索到的企业标准,依据企业标准“领跑者”专家组审核通过的《2022年企业标准排行榜和“领跑者”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开展企业标准评估,达到一级要求的企业标准可入围产品(服务)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
3.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作为本年该产品/服务品类的“领跑者”进行正式发布。
根据《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规定: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即企业无需缴纳费用就可以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自2016年提出以来,经过国家各部委、质检总局、国家标准院的不断推进,以及各地质监局、标准院的共同努力配合,已成功组织160多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对4万多项企业标准做比对和评估,累计发布包括560多家企业、760多项企业标准的“领跑者”名单。
企业标准“领跑者”指同行业可比范围内,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服务标准中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标准,以及符合这些标准的产品或服务。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领跑者”这种高水平标准的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并辅以支撑高水平发展的鼓励性政策,从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一批具有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排头兵企业。
入选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在宣传、推广和销售入围领跑者的企标所对应的产品或服务时,可使用“领跑者”标识,方便消费者快速识别“领跑者”产品或服务。
目前全国有9个省份、20多个地市制定了企业标准“领跑者”实施方案和奖励政策。
企业标准“领跑者”是通过对行业内所有公开的企业标准做比对评估,选出的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企业标准。这就为行业中别的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提供了参考,同时作为行业内的标杆,引领大家向高质量标准方向发展,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要求,结合产品使用用途、材料特性等,制定出相应的产品(服务)企业标准。
因入围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标准,其核心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故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应将产品指标要求向行业领先水平靠齐。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以及编写不规范的企业标准不得入围企业标准“领跑者”,所以企业应按要求规范制定企业标准。
企业需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标准的备案,对企业标准做自我声明公开,确保公开的企业标准的合法合规性及实施可行性。
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2022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经批准成为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将会对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企业标准做筛选,并根据发布的评估方案对这一些企业标准做评估,最终确定入围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的企业标准。
经评估机构评估入围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标准中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的检测报告、自我承诺函、企业信用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不一样的产品(服务)的入围企业补充证明材料清单会有所差异,请与相应负责部门联系人联系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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